省國資經營公司董事會組織研究經營班子績效考核辦法

  

2017年3月,省國資經營公司董事會在與公司經營班子積極溝通后,由董事會組織薪酬考核委員會研究確定公司經營班子績效考核總體原則。

按照《落實董事會選人用人職權改革工作的要求》及省國資委《關于省屬規(guī)范董事會試點企業(yè)董事會對高級管理人員開展經營業(yè)績考核與薪酬管理的建議》有關文件精神,省國資經營公司董事會薪酬考核委員會對市場化經理層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進行了研究。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市場化經理層人員的經營業(yè)績考核應以四川省省屬國有企業(yè)負人經營業(yè)績考核相關辦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依據,充分考慮行業(yè)特點和企業(yè)實際而制定。鑒于公司之前制訂的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業(yè)績考核辦法與省國資委要求有差異,以及公司薪酬管理辦法需改進提升等實際情況,公司董事會薪酬考核委員會就市場化經理層人員薪酬問題提出了建議。

經省國資經營董事會討論,公司董事會確定對經理層考核年度總體目標任務、關鍵性指標及獎懲措施,與經理層簽訂目標責任書。由公司董事會向已市場化的經理層人員頒發(fā)聘書、聘用合同,明確獎懲辦法;同時,由公司總經理組織研究經理層人員(含過渡期人員、市場化經理層人員)分解經理層人員的考核指標,由總經理與經理層人員分別簽訂目標責任書;公司董事會聘請專業(yè)機構,根據市場對標結果研究擬訂公司經理層整體績效考核辦法,制訂公司薪酬管理辦法。